logo

专属陕西报考与数据查询一站式平台

  • 1.普通高等学校在陕招生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 2.我省高考统考报考科类有哪几类?
  • 3.特殊类型招生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校考是否属于国家教育考试?
  • 4.享受政策照顾考生应办理什么手续?
  • 5.准考证号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什么?
  • 6.如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7.哪些考生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 8.体检结论分为哪几类?
  • 9.考生及家长为什么必须重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10.录取时为什么对个别考生还要进行体检复查?
  • 11.对报考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类院校、空军和民航飞行专 业的考生在体检等方面有何要求?
  • 12.我省高考统考科目有哪些?卷面满分值各是多少?
  • 13.高考统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 14,哪些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 15.《考生守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16.考生答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 17,答题卡上的信息点怎样填涂才算规范?
  • 18 .修改擦除答题卡上的信息点时为什么要使用塑料皮擦?
  • 19.怎样保护好自己的答题卡?
  •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在国家考试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对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法 违规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 2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起正式实施,其重要内容是什么?
  • 23.高考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 24.什么是网上评卷?
  • 25.网上评卷包括哪些主要工作步骤?
  • 26.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 27.考生位次的排列原则是什么?
  • 28.什么是平行志愿?
  • 29.我省高考统考哪几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 30.实行“平行志愿”后的录取体制有无变化?
  • 31.“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怎样的?
  • 32.“平行志愿”投档程序是怎样的?
  • 33.“平行志愿”是否是“平等志愿”?
  • 34.“平行志愿”是否是“平行录取”?
  • 35.“平行志愿”是否有落选的风险?
  • 36.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
  • 37.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
  • 38.什么是地方专项计划?
  • 39.我省普通高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 40.我省普通高考统考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 41.考生填报单设本科批次志愿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42.我省哪些县(区)是单设本科批次的实施区域?
  • 43.网上填报志愿流程有哪些?
  • 44.填报志愿的过程应该注意哪些操作事项?
  • 45,填报志愿时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 46.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 47.填报志愿存在哪些误区?
  • 48.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榜”的现象?
  • 49.填报志愿时将志愿位置填错的情况有哪些?
  • 50.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基本录取原则?
  • 51.录取照顾政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1.普通高等学校在陕招生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答:普通高等学校在陕招生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②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示范高职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技能拔尖人 才免试招生);③面向“三校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④各种特殊类型招生 (包括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


2.我省高考统考报考科类有哪几类?

答:我省高考统考报考科类有文史、理工、体育、艺术(文)、艺术(理)等5个类别,考 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报考科类。


3.特殊类型招生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校考是否属于国家教育考试?

答:教育部授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高 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4.享受政策照顾考生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缴验相关原始证件,填写《2022年陕西省高考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1) 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民 政部门审核盖章;

2)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由陕西省侨务办公室或陕 西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

3)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平时 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 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 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 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 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由陕西省军区政治 工作部审核盖章;

4) 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由省级主管厅局政治部门审核盖章;

5) 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准确输入自己的民族成分,由县(区)招生办审查其户口本 和身份证确认。

6)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名单将 在青年守信联合激励系统中予以公示。

县(区)招生办将严格审査享受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发现问题及时査处。省招办 还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 sneea. 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 //WWW. sneac. com)上公示全省享受政策照顾考生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录取照顾 政策。


5.准考证号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什么?

答: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准考证号为14位数字,其中前两位数字为年份代 码,取该年份的后两位数字,2022年的年份代码为“22”。第3, 4位数字为省份代码,陕西省的 代码为“61”。我省高考准考证号一般情况下省略前4位数字,只使用后10位,用10位阿拉伯数 字编码。

其中市(区)代码分别为:西安一01,铜川一02,宝鸡"—03,咸阳一04,渭南一05,榆林一06, 延安一07,汉中一08,安康一09,商洛一10,杨凌示范区一11;县(区)代码由各市(区)招生办编排; 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代码一1,高职单招考试一8;报考科类代码分别为:文史类一1,艺术(文) 类一3,理工类一5,艺术(理)类一7,体育类一8 ;顺序号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6.如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 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校负责,并安排专人将考核结 果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负责(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属的乡镇、街道

办事处负责)并填写《2022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加盖考 核单位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并填写《2022年陕西省回户 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县(区、市)招办要指定专 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 核表原件留存备査。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 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哪些考生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 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8.体检结论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査取消乙肝项目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省对考生的体检结论分为4种:“合格”、“学校可不录取”、 “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

“学校可不录取”是指考生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的疾病,如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等。

“有关专业可不录取”是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从总体来看是合格的,但患有某些专业可不录 取的疾病,如患有色弱、色盲的考生,化工、医药类等专业可不录取;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 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可不录取。

“不宜就读专业”是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从总体来看是合格的,但患有不宜就读某些专业的疾病,如嗅觉迟钝或口吃者,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9.考生及家长为什么必须重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是普通高 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审査的依据,尤其对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来说,通过 学习《指导意见》,了解哪些专业可不录取,哪些专业不宜就读,这样在填报志愿时才能避开这 些专业,增强填报志愿的准确性。

从往年情况看,部分考生及家长,尤其是农村考生及家长对《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重视不 够,以为只要体检通过了就不会影响录取,填报了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高校或专业,导致高分低 录甚至落选。


10.录取时为什么对个别考生还要进行体检复查?

答:录取期间,省招办及招生高校针对个别考生体检表上记录不准确、结论不清、前后记录 矛盾或漏检、错检、残疾程度较重等情况,需要考生本人到录取现场进行体检复查。这种复查要 求时间很紧,一般在1 ~2日内进行,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否则,由此导致的招生高校不予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此,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本人的联系电话。在录取期间不宜前往外地, 以防出现上述情况时因无法联系沟通或时间仓促而错过复查,进而错失录取的机会。


11.对报考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类院校、空军和民航飞行专 业的考生在体检等方面有何要求?

答:报考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类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空军和民航飞行专业 的考生如果填报其他普通高校的志愿,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其结论供普通高校录取时使 用。报考空军和民航飞行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招飞工作的政审、体检、面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总分达到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类院校执行的批次 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还要分别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等;报考定向培养军士院校的考生需 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参加体检和面试。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12.我省高考统考科目有哪些?卷面满分值各是多少?

答:我省高考统考科目实行“3+小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小综合” 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 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内容。

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

理工、艺术(理)、体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选定

一种。

各科卷面满分值: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为300分。

2022年我省高考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其中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


13.高考统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考试时间安排为:


日期

时间

科目

67

上午

900—11 30

下午

1500—1700

68

上午

900—11 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下午

15 : 00—17: 00

夕卜


14,哪些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答:凡报考外语专业和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15.《考生守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则:

(1)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 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身体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 的疫情防控要求。

(2)考前必须在规定时间熟悉考场。因进错考场、坐错座位而耽误正常考试者,责任自负。 正式开考后仍未在规定座位考试的,按违纪处理。涉嫌代考者,查实后按作弊处理。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 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 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物品。

(4)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

 查,按照规定和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 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5)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 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査。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规定时间内、规定位置处填 写姓名、准考证号。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为无效卡;故意错填涉 嫌违规的,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必须核对所贴条形码与自 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立即报告监考要求更正。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必须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答题。

(7)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不得入场。 每科目考试结束后统一离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8)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规定区域之外的作答内容一律无效。选择题作答(包括选考 题所选题号)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作答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作图题可先用铅 笔绘图,确定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写清楚)。使用规定以外的笔作答而影响评卷识 别的,责任自负。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准更改题号。

(9)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 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 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10)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 内容的问题。

(11)交卷之前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因自己疏忽大意导致丢失的,责 任自负。涉嫌违规的,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如因健康原因必须入厕者,应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县级以 上(含)医院证明。入厕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同性别监考员陪同,不得离开陪同监考员视线 范围。

(1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 逗留。

(14)考试场所实施视频监控,对于监考发现或视频监控回放查出的违规行为,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 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法律责任。


16.考生答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为确保网上评卷工作顺利进行,要求考生答题时注意以下事项:

(1)规范用笔,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

(2)领到试卷、答题卡之后,首先认真检査页码是否齐全,有无印刷不清或者漏印现象,有 无裁切错误等问题,发现此类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报告,由监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检查完答题卡后,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的栏目内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4)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本题答题区域作答,答案无效。不得更改答题

卡上的题号。答题卡非选择题部分的电子图像是根据网上评卷的要求,在扫描时由计算机按规定 方案进行自动切割,生成每道试题的图像信息(即切割图像)。如果考生书写作答超出答题区域 或不按题号次序答题,则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的答题信息(即切割图像)必定不完整(超出答题 区域的部分将被切去),或者根本不是本题的答题图像,而评卷员只能根据评卷系统发送的答题 图像进行评阅,因此直接影响考生该题得分。

(5)监考员粘贴条形码后,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自己填写的相 同,如有错误立即报告。

(6)选择题作答,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对应信息点,改错时应使用塑料橡皮轻轻擦拭干净, 切不可擦破答题卡。

(7)非选择题作答,改错时应将错误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下方或上方写出新的答案。

(8)选做题一定要按照答题要求作答。比如3选1的试题,答题前一定要先涂黑所选题目的 题号。如果涂黑的题号与实际答题不符,评卷时按照涂黑题号的标准进行评阅。多涂题号按照所 涂第一个题号的标准进行评阅。

(9)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折叠、污染、穿孔或撕破等。严禁在条形码和定位点(黑方块)周 围涂写或做标记。考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答题卡损毁、污染等,一般不予更换。如考生 坚持要求更换,则应将原答题卡上的答案全部填涂在更换后的答题卡上,并准确填写姓名、准考 证号,填涂试卷类型信息点。原答题卡按废卡处理,卡上的答案一律无效。由此而耽误时间等, 责任由考生自负。

(10)必须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除外)。书写工整,字迹清晰,语言简洁,表述规范,要点明确。


17,答题卡上的信息点怎样填涂才算规范?

:填涂答题卡上的信息点要做到“满、深、匀”。

“满”是指填涂的形式以涂满小矩形框为准。涂痕的四周均要到边框,但不要超岀边框。

“深”是指涂痕颜色尽可能深一些。规范要求是矩形框中有字母时,其涂痕颜色应盖住字母 印刷的颜色。但应注意不要为了 “深”就使劲地涂,以至于使涂点成为一个凹陷,甚至戳破答 题卡。

“匀”是指答题卡上所有涂点的涂黑程度要均匀一致,不要有的点颜色深,有的点颜色浅。 特别是多选二以上的题目,更应注意这一点,因为如果各选点所涂颜色深浅或粗细不一,也会给 评卷机器准确判别造成干扰。


18 .修改擦除答题卡上的信息点时为什么要使用塑料皮擦?

答:市场上出售的橡皮主要有橡胶皮擦和塑料皮擦两类。橡胶皮擦质地较粗且硬,擦除纸面 划痕后容易起毛,而塑料皮擦质地细而软,擦除纸面划痕后不容易起毛,能保持卡面光洁,同时 也容易擦干净。因此,修改擦除答题卡上的信息点时要使用塑料皮擦。考前最好将自己准备使用 的皮擦多试两次,发现质量有问题时尽快更换。


19.怎样保护好自己的答题卡?

答:考生答题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答题卡,因为污染、破损、折叠、因浸水而变形等,都会 直接影响图像扫描质量,甚至影响考试成绩。为了保护好卡面的物理属性,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1)如果考试所用的桌面不平,填涂答题卡时应在垫板上进行,防止将纸张戳破。

(2)易出汗的考生请注意,在填涂或书写时要保持两手干净,不要让汗渍污损了答题卡。

(3)更改信息涂点错误时,使用塑料皮擦顺着一个方向轻轻擦除,然后用嘴吹净卡面,切忌 用手去抹。

(4)不要将答题卡折叠、污染、穿孔、撕破等。

(5)严禁将答题卡带出考场。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在国家考试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答: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 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对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法 违规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答:第七十九条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 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釆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 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 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2)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3)抄袭他人答案的;

(4)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5)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2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起正式实施,其重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 平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

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前款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 考试”。

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 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 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 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 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 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 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 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 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 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 上公安机关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做出认定;涉及专用间谍器材、窃听、 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等器材的,依照相关规定做出认定。

第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 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第五条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 答案的;

(二) 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 考试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四) 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五) 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

(六) 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 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七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 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

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 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第八条 单位实施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 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 作弊或者非法岀售、提供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规定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第十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 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 信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信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 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 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 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 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第十三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 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

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23.高考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答:《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规定了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和 处理办法,节录如下: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 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 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 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 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 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

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 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 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 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 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24.什么是网上评卷?

答:网上评卷,是以计算机扫描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将人工评卷的经验和现代信息技术 相结合,以控制非选择题评卷误差为目标的无纸化评卷方式,其实质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辅助 人工评卷。实施网上评卷后,过去人工评卷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都迎刃而解,评卷质量大幅提高, 公平、安全、科学、规范和准确的评卷原则得到真正落实。高考网上评卷系统采用先进的计算机 技术、图像处理技术、条码识别、OMR信息识别、网络安全技术等,将传统的直接在纸介质答卷 上评卷给分改为在计算机上评阅给分,整个评卷过程实施网络管理和控制。


25.网上评卷包括哪些主要工作步骤?

答:网上评卷包括以下主要工作步骤:

(1)扫描答题卡

各地送交到省高考评卷工作站的考生答题卡,先使用专用的图像扫描设备将答题卡正反两面 的整张图像信息扫描并存入计算机服务器,这一步骤就是将考生在纸介质答题卡上的答题内容信 息转化为电子图像信息的过程。

(2)非选择题答题卡图像切割

各学科考试结束后,学科评卷组的专家们根据各个试题的评卷难度、评卷工作量等,确定该 学科答题卡图像的切割方案,一般将存储在计算机服务器中的整张图像按照一个小题为一个图像 模块进行切割。评卷过程中,每个评卷员在计算机屏幕上所看到的只是自己负责评阅的试题的答 题图像信息,看不到其他试题的答题图像,当然更看不到屏幕上的答题图像是由哪个考生作答的。

(3)非选择题评阅

各学科评卷开始后,计算机评卷系统会将全省数十万份同一道试题的答题图像随机地发送到 评阅这一试题的评卷员的计算机上,评卷员根据评卷标准对屏幕上弹出的答题结果(图像信息) 进行评阅,得分通过计算机键盘直接输入到评卷系统之中。非选择题评卷采用一题多评模式,某 一个考生的某一道答题在某时某刻由哪一个评卷员评阅、给分多少等信息,在评卷系统的中心服 务器上都有详细明确的记录。

传统评卷采用单个评卷员单次给分模式,评卷员个人掌握标准的宽严尺度等,都容易导致考 生得分的偏差。尽管有复查流程,复查人员也容易受到此前评卷员在纸介质答卷上已经书写给定 的分数的影响。而网上评卷采取一题多评模式,每个评卷员按照研究确定的评分原则、标准及要 求,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考生答题图像进行评判,独立评卷给分。在此过程中,计算机评卷系 统将考生答题图像随机发送评卷员,对每个考生每个答题的多次(最少两次)评阅,评卷系统自 动交由不同的评卷员承担。每个评卷员既不知道屏幕上显示的答题是第一次评阅给分还是第二次、 第三次评阅给分,也不知道别的评卷员对此答题究竟给了多少分。不同的两个评卷员分别输入该 答题得分后,计算机系统自动比较两个人所给分数,若两人给出的分数差值没有超过该题事先确 定的允许误差值(通过试评为每个试题答卷都确定有允许误差参数),则取此2人给分的平均值 作为考生这一题的最终得分。若两人给分的差值超过了允许误差值,则计算机系统自动将该答题 交由第三位评卷员再次评阅,然后再将第三位评卷员的给分与前两位评卷员的给分进行对比,这 一对比可能出现的四种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如下:如果新产生的两个差值其中一个差值没有超过允 许误差值,就取产生此差值的一对分数的平均值为该题最终得分;如果新产生的两个差值不相等 且均没有超过允许误差值,就取产生较小差值的一对分数的平均值为该题最终得分;如果新产生 的两个差值相等且没有超过允许误差值,就取较大一对分数的平均值为该题最终得分;如果新产 生的两个差值均超过了允许误差值,系统则将该答题发送给评卷中心组的专家,由专家按规定程 序进行评阅。以上模式真正实现了一题多评,而且多评过程中任何一人给分不受他人给分的影响, 确保各人根据自己掌握的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分,同时有效控制了不同评卷员主观认识上的差异导 致的评卷误差。

(4)选择题评阅

选择题考生答题的涂点信息无须人工评阅,由评卷系统对照各题标准答案统一评阅给分。为 确保对考生答题涂点信息的准确识别,系统釆用不同方式对涂点信息进行识别比对,识别比对一 致的,再按照评分标准确定是否给分。

(5)分数合成校验

按照考生基本信息与答题图像信息对应绑定关系,将非选择题的分数与选择题分数合成,形 成考生该科目成绩。


26.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答: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以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提出成绩复核。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评卷工作组依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漏登、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 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考生如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质疑,可提出 复审申请,由复审组进行复审,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27.考生位次的排列原则是什么?

答: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 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 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 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 属并列情况。


28.什么是平行志愿?

答:平行志愿是相对于梯度志愿(或称顺序志愿)来说的,所谓“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在 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同一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高校志愿。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首先对考生按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填报的“平行志 愿”从第一个高校志愿到最后一个高校志愿的顺序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 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当上一考生志愿检索完成后才检索下一考生的志愿信息。与顺序志愿 相比,平行志愿更充分地满足了高分考生的需求


29.我省高考统考哪几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答: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 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专科、 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文史类、理 工类,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30.实行“平行志愿”后的录取体制有无变化?

答:实行平行志愿后的录取体制没有变化,仍然是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录取工作。


31.“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怎样的?

答: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 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 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高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高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 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高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 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高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 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高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


32.“平行志愿”投档程序是怎样的?

答:(1)模拟投档。

①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 次投档时按院校执行计划数1 : 1进行投档。

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 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 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

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 招办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 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 : 1。

③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 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 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 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最高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 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 进一法取整计算。

(2)计划调整。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 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院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 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院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 投档。

省招办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 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 有关信息。

(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

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 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


33.“平行志愿”是否是“平等志愿”?

答:有人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等志愿,几个志愿可以随便填,只要分数高,就能被录取到分 数线高的一所学校,这样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它遵循着“考生之间, 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各高校之间是平行的,只要分数达到所 填高校的投档条件,所填高校均为该生潜在的投档高校,无论哪一志愿录取,对录取高校均为第 一志愿。但对考生志愿的检索和投档是有先后顺序的,是按照志愿A、B、C、D的顺序依次检索, 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 志愿。如某考生的投档分数符合A高校投档条件,则会向A高校投档,在此情况下,该生的投档 分数即使符合B、C、D等高校的投档条件,也不会再被检索和投档。更不会反向检索投档,如先 D,再C或A。


34.“平行志愿”是否是“平行录取”?

答:有人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行录取”,只要考生分数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4所(或6、9 所)高校的录取条件,就有可能被4所(或6、9所)高校同时录取。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平行志 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 即向该高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他志愿。因此,考生不可能同时被多所高校录 取。对每个考生,录取机会只有一次。


35.“平行志愿”是否有落选的风险?

答:平行志愿仍然有落选的风险。

一是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落选。考生被投档后,如果总分相对较低、或单科分数相对较低、或 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所报专业培养要求等,就可能被退档而 造成落选。

二是填报志愿过高而造成的落选。如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高校都过高,也就是说考生的分数未 达到所有填报高校的投档分数,考生档案不能被投出而造成落选。


36.什么是国家专项计划?

答: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 施面向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起, 国家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下达到陕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 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承担,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 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 贫困区县就业创业和服务。


37.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

答:从2014年起,教育部安排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 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内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的农村学生。通过此单独招生计划高校考核合格的考生,经公示后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校 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 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38.什么是地方专项计划?

答:从2014年起,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 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所属在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 在我省的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 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39.我省普通高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5个录取批次,分别为提前批次、单设 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 类专科A段、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 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 科B段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1)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 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免费医学定向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西 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 生以及其他经批准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 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本科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 防救援学院,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 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上述A、B段以外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 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军 ±,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后均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 表态栏。

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高校和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中,艺术类本科志愿 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2个院校志 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参照执 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 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美 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在陕录取规则必须与我 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 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 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 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 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 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优师专项中的体育类专业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本科之前的专门栏目,设置1个院校志愿, 3个专业志愿,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本科”栏内。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 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体育类专科”栏内。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 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 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 执行。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釆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

单设本科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 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单设本科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 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3)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 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1个院校志愿,每 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 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 填报。A、B两段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4) 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 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 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高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 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高校”的调 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5)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 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 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⑤边防 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 2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 1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6) 邮政扶贫招生志愿、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 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仅供取得有关高校及专 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

7)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 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 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 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 数),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40.我省普通高考统考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统考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规定如下:

1)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根据自己的报 考科类,按照《自学考试报•招生考试特刊》《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 编》和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名称、代 号、录取批次以及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2) 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 育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 00至6月27日12: 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 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不含艺术类、体育类专科)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 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 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 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 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 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招生院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 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不予同意。


41.考生填报单设本科批次志愿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1)填报单设本科批次A段(即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已参加 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 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 就读。

2) 填报单设本科批次B段(即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要求条件为:已参加2022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 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 际就读。

3) 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 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此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42.我省哪些县(区)是单设本科批次的实施区域?

答:56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分别为:周至县、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扶风县、陇县、 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 白水县、富平县、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 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17个原省级贫困县分别为:定边县、靖边县、志丹县、安塞县、吴起县、子长县、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宝塔区、合阳县、大荔县、潼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

原省级贫困县中有8个县与原国家级贫困县重合,所以我省原国家级贫困县(区)和原 省级贫困县(区)共计65个。


43.网上填报志愿流程有哪些?

答: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如下: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所用报名号(14位)或准考证号(10位)及密码登录网上填报 志愿系统;

(2)认真阅读《2022年陕西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说明》,选择“我已阅读并熟知以上内 容”,并点击“下一步”;

(3)完成所列各批次志愿填报后,点击“提交”;

(4)进入确认志愿页面,检查所填志愿,均无须修改后点击“确认”;

(5)在弹出页中填写身份证号,点击“确认志愿”;

(6)点击“注销”,退出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44.填报志愿的过程应该注意哪些操作事项?

答:填报志愿的过程应该注意以下操作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2)凭县(区)招生办制发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报名时用户名和密码相同)登录网上 填报志愿系统,按照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

(3)请勿多人同时使用一台计算机填报志愿,填报完成或暂时离开计算机时,一定要点 击“注销”按钮,退出系统,避免已填报信息被他人有意或无意修改。

(4)全部志愿信息输入完毕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否则服务器无法接收到志愿 信息。全部志愿确定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按钮。在点击“确认”按钮之前,可以不 限次数修改所填志愿。一旦点击“确认”按钮,所填志愿就不能再做任何修改。

(5)志愿“确认”成功后将会看到“您的志愿已经'确认’成功”的字样。如果未看 到上述信息,说明志愿未确认成功,请重新确认。如果考生不能确定自己的志愿是否已经 “确认”成功,可在“注销”后再次登录系统査看所填志愿及状态。如果系统显示“已确 认”,则说明所填志愿已经确认成功,否则须重新确认。

(6)考生如果要放弃所填志愿,必须在点击“确认”提交之前、且在填报志愿截止时 间之前,点击“清空”按钮。

(7)志愿填报时间截止时已填报但未“确认”的,系统自动将考生所填志愿设定为 “确认”状态,与考生本人确认具有同等效力。

(8)如果所填志愿不再修改,应尽快“确认”,以免因密码丢失导致志愿被他人修改。

(9)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在志愿填报系统的《陕西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说明》页面下方,列有考生体检表 最下端“体检结论”的涂点内容。考生可通过涂点以及下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了解自己身体状况是否存在专业受限,尽量避免填报自己身体受限的高校和 专业。


45,填报志愿时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忘记登录密码,有两条途径可以重新获取,一是尽快到所在中学或县区招生办 恢复初始密码,并尽快修改。二是点击系统登录页面“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密码保护问题 恢复密码或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到报名信息中所填手机号码的方式恢复初始密码。


46.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填报志愿之前,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高 校在陕录取批次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择学校和专业志愿。我省从2010年开始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模式,大大减少了以往梯度志愿造成的考生落选现象。但平行志愿并非毫无风险,如 果志愿选择不当,落选的风险依然存在。总结近年来平行志愿投档后被高校退档的情况,考 生在选择志愿时特别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是否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

有些批次和学校对考生的条件有限制,考生不能盲目填报,如军队高校、公安高校等学 校或专业对身体条件有要求;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都只招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 件的考生;有些专业对考生的民族身份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填报了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或 专业,则不可能被录取;如果弄虚作假,学校复查发现后也会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退学等 处理。因此考生一定要清楚各高校或专业招生有无条件限制,再结合自身条件进行充分考 虑,避免盲目填报,形成无效志愿。

(2)慎重对待专业服从调剂问题

近年来录取过程中被高校退档的考生,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所报专业满额且不服从专业 调剂”。如果考生的高考成绩在所有投入该校的考生中位次排名不是很高,只填报一个或几 个专业志愿,并且不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就很高。由于平行志愿实行 一次投档,一旦被已投档高校退档后,考生电子档案就无法再投往其所填报志愿中的其他任 何高校,只能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3)规避单科成绩相对较低被退档的风险

许多高校在考生总分达到高校投档线的基础上,同时还对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 有一定的要求。比如有的高校要求考生有外语口试成绩,有的专业对考生的语文、数学或综 合科目等单科成绩有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准确无误地了解所报高校对各专业的具 体要求。

(4)避免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没有理解造成退档

平行志愿投档遵循“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平行志愿录

取过程遵循两个基本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高校投档,第二个条件是根据 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个条件是第二个条件的前提,只有考生的档案投入所报志愿 高校后,高校才会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平行志愿可给考生增加选择机会只在第一 个条件中起作用,与第二个条件没有关系。有的考生与家长没有理解平行志愿投档的原则, 认为投入自己所填报的第一个高校后如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就会被投入他 所报的第二所高校,如第二所高校还不能录取就会再被投入第三所高校,以此类推。这是对 平行志愿及专业录取根本性的误解,考生档案只能被投入几个志愿中的一所高校,被退档后 不能再被投入所报志愿中的其他高校。

(5)放弃某些批次志愿务必要慎重

招生录取是按照志愿进行的,不填报志愿就不能参与录取,等于放弃了录取机会。每年 都有少数考生只填报某一个批次的志愿,其他批次志愿不填报,这样落选风险就较大。

从近年录取情况来看,有些高考成绩达到了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填 报本科一批志愿,不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当因各种原因没有被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时,也就 失去了后续批次录取的机会。有的考生每一个批次只填一个高校志愿,不填报其他志愿,这 样也极大地增加了落选的风险。

(6)充分了解专业收费标准

近几年,部分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校内的其他专业在相应的批次同时录取,中外 合作办学专业学费较高。往年出现部分考生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后直到收到录取 通知书,看到收费标准才知道该专业的收费情况,有的因家庭经济状况不得不放弃录取。有 的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所以,考生 在填报高校专业志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拟填报高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考生专业志愿中 没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在录取时只能将其调剂到非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或者退档。


47.填报志愿存在哪些误区?

答:填报高考志愿对考生和考生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确实非常复杂,常常难以取 舍。从我省近几年的高考志愿填报情况来看,很多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往往存在以下 误区:

(1)重地域而不重学校。

考生和家长在高考志愿填报中选择学校时往往只注重学校所在地域,而忽视了学校本 身。导致热门地区和城市的高校录取分数持续走高。

(2)重学校而不重专业。

高考填报志愿,专业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一味注重选择学校而忽略了专业,学 生进入高校后,对自己选择的专业不满意,却又受到学校相关规定限制,无法调换专业,导 致产生厌学情绪,成绩不理想。既浪费了大好的学习时光,还给将来的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3)重专业名称不重专业志趣。

很多考生对于高校专业认识有限,仅是从名称上认定专业的好坏,忽视自身的专业志向 和兴趣。其实专业无所谓好坏,只要考生对某专业感兴趣,符合自己的个性特点,能够发挥 其所长,就是适合自己的好专业。


48.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榜”的现象?

答:在每年的录取中,总有一部分考生尽管其总分超过了某一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却最终没有被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称为“上线落榜”,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也许有人会 问,分数达到了批次控制分数线怎么还不能被录取呢?其实考生能否被录取是由多种因素决 定的,高考落榜既有考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原因。

(1)政策性落榜

按照教育部“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査体格,成绩达到学校所在批 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 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保证学校按招生计划选拔符合要求的生源,各省市都要略多于招生计 划数确定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人数,既然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人数略多于招生 计划数,那么理论上这“略多于”部分在录取中就要落榜,这就是政策性落榜。

(2)上调档分数线后落榜

①梯度志愿(也称顺序志愿)模式下,考生上了学校调档分数线后,由于学校可按规定 适当扩大投档比例,比实际执行招生计划多出部分的考生档案要被退回。

②平行志愿模式下,上调档线(位次)被退档的原因可能是:

(a)身体条件受限。有的考生身体条件有缺陷,报考专业受限,如高度近视、色盲、色 弱、嗅觉不灵、听力退钝等,事先又没有仔细査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和学校招生章程,盲目选报了一些受限高校和专业,最后因身体不体格而被淘汰。

(b)专业不服从调配。有的考生认为自己总分高,只填报热门专业,而且不服从专业调 配。这样当你所报专业计划已被比你分数更高的考生全部占满,你只能被高校做退档处 理了。

(3)上批次控制分数线无法投档落榜

有的考生志愿填报整体太高,不同志愿之间又没有形成梯度,则可能会出现本批次各个 志愿均不能投档的情况。


49.填报志愿时将志愿位置填错的情况有哪些?

答: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应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 目,但考生容易错填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位置。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分为上、下两篇。为了便于考生阅读'和理解,上 篇采取问答形式的体例,其内容着重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此外也 就考生在应考和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下篇是各学科评卷组对2021年陕西 省高考试题试卷的简单评析,主要内容为各科试题评价、答卷情况分析,以供考生参考。本 书的附录包括可供填报志愿参考的资料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希望考生通过阅读本书,能够 明确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本书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处和信息技术处负责编写,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对 编写工作给予了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若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 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50.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基本录取原则?

答: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 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对考生电子档案已投出但未被 录取等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高校执行国 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普通高校所 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

提前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院校、 公安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录 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 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性别、专业类别和体检单项身体标准 要求。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提前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高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 由招生高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未提交申请的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 校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 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

优师专项中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段之前进行,体育类专业投档录 取安排在体育类本科之前进行。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投档录 取,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所在普通批次录取 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 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降分征集志愿 录取。


51.录取照顾政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录取照顾政策的具体规定: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 “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 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时符 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①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 决定是否录取;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档;